根据市政府《南充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方案》(南府办函〔2023〕63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社团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推广科技小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现就实施“科技赋能助力乡村振兴”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科技赋能助力乡村振兴
项目数量:1个
经费额度:10万元
补助方式:前补助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必须是民政登记注册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拥有独立法人。
项目内容: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突出地方经济特色产业特点,开展科普传播、技术指导、产业服务等活动。
1.围绕农业生产、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内容,开展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开展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5场次,参与人数不少于300人次。总结科普宣传成效和经验,提交开展活动清单、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2.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围绕农业、特色产业等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和技术推广培训。开展现场技术指导不少于5场次;开展农村致富带头人、基层技术人员技术培训不少于300人次;解决技术、行业难题不少于3项。总结技术指导成效和经验,提交开展活动、解决技术难题的清单和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3.围绕各县(市、区)重点产业,组织相关领域科研团队、服务团队等创新资源下沉落地服务,新建1-2家科技小院,开展项目对接、科技成果转化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挖掘凝练不少于2项高质量产业服务需求、解决方案、已解决的问题难题清单,确保问题难题的解决取得实质性进展。提交开展活动的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评选流程
(一)申报阶段(2025年11月28日—12月5日)
1.各申报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和专业特点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时应制定符合项目方向、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确保达到项目目标成果。
(二)评选阶段(2025年12月上旬)
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申报表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市科协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实施阶段,经费由市科协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三)实施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11月)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四)验收阶段(2026年12月底)
1.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市科协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总结验收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报送项目相关资料。
2.项目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有效的项目实施计划,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分内容实施,并提交全面真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资料。
三、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于 12月5日前将《“科技赋能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市科协普及部。
联系人:王敬
联系电话:0817-2666187 18008171980
联系邮箱:51589145@qq.com
附件1:“科技赋能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
附件2:“科技赋能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工作台账
附件3:“科技赋能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
附件4:“科技赋能助力乡村振兴”项目验收报告